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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3号:冬春季疫情防控措施详解

添加时间:2024-12-03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23号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有效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省委、省政府建议来(返)人员赴江西要做好管控,重点地区要做好管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做好发热病人管控“三个到位”要求:

一、妥善管控来(返)江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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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来(返)江人员须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抵江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健康监测、异常情况处理等工作。回国后,将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活动,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回江西外国人从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到达江西后,入境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实施7天集中隔离闭环隔离方式。集中隔离第一天和第七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还需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的人员,在确保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通行。尽量不参加集体聚集活动。

三、从境外直接入境我省人员,在省内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1天,并于入境第1日、第7日、第14日、第21日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测试。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将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观察第7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的人员,可有序出行,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量不参加群体性聚集活动。活动。

四、积极劝说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推迟来(返)江西。对于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江西入境目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隔离解除后,他们将再次接受检测。 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允许有序活动;对于来自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抵江后将尽快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呈阴性,将居家隔离7天。居家隔离结束后将进行核酸检测。

五、从境内低风险地区来(返)江西人员,入境江西后14天内,如入境江西前居住地调整为高风险地区的,县级防疫所在地控制指挥部要立即对人员进行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入江西前居住地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的,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立即对此类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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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进(返)江西从事进口货物及口岸装卸、装卸、运输相关工作人员,须每日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上门进出。上门拜访。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自我隔离并向社区(村组)报告。社区(村组)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

2、重点区域管控到位

七、春节期间,全省农村要严格控制庙会、文艺演出、展览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市场规模和频次,控制人员流动;家庭不得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劝说农民不要外出或外出串门。减少聚集,减少外出,鼓励“婚礼推迟,葬礼简单,不举办宴会”。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应控制在50人以下,并制定防控方案,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村委会负责监督并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及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城市社区应尽量减少群体性聚集活动和不必要的串门。

8.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和环境必须每周进行核酸检测,并定期进行入户抽样检测。

九、机场、车站、公共交通等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商场、超市、餐饮住宿、酒店、公园、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要认真落实“限时、预约、错峰”等要求,严格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佩戴口罩、验证健康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通风消毒等。

10、敬老院、福利机构、监狱等重点场所要实行封闭管理,加强日常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健康监测和个人卫生防护。

11.学校要优化寒假时间,分批安排放假、离校,对学生离校、返校进行登记,确保留校学生人数清楚、离校行程可追踪、有反馈。来自家校合作。培训机构要严格控制规模,保持培训场地定时通风,严格入口体温检测,定期对场地进行消毒。所有教师、学生和员工在培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12.落实宗教活动场所管控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13.医疗机构内发热门诊和集中医学隔离场所必须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设置。同时做好人员培训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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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烧患者一定要妥善控制

14、单位、社区(村组)、家庭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辖区居民、家庭成员的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如有发热、咳嗽等患者,要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引导至医院就诊。就诊医疗机构不得隐瞒。

15.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接收发热患者时,要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详细询问、登记流行病学史,立即对发热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在结果明确之前,在单间隔离中进行个体观察。

1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挥“哨兵”作用,登记发热患者详细信息,并在一小时内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未设有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禁收留、收治发热患者,并引导患者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基层机构发热门诊)就诊。设立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责任制,负责发热患者的采样送检、协助转诊;在核酸检测结果明确之前,患者不得随意走动。

17.各零售药店(含连锁店)必须严格销售发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并严格执行进货实名登记制度。如发现发热、咳嗽患者,应向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该命令由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管委会、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执行,没有任何错误。各地各级指挥部要按照本令要求落实“五方责任”,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科学、准确、务实、高效落实落实冬春季节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得单层或擅自增加措施数量。提高防控水平。此前规定与本令不一致的,以本令为准。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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