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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201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书发布,推动节能减排与产业结构调整

添加时间:2024-12-03

现将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太仓市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苏生态文明办[2014]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和任务,认真落实。落实确保完成全市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6 月 20 日

太仓市2014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说明

1、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努力创建宜居环境。 201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万元用水量为300立方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均达到了上级确定的目标。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0.0763吨、0.0086吨、0.0636吨、0.3894吨。减少幅度分别为2.73%、4.45%、3.26%、12.23%。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天数比例大于62%,监测断面水质优于三级标准的比例达到50%。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环保局、水利局,各镇区、街道)

二、重点任务

(一)生态空间保护行动

1.优化土地开发格局

按照人口、资源、环境平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严格遵守“生态红线”,控制生态空间开发强度,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完成生态红线区域划定和保护规划编制,扩大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落实管理确保生态红线面积占9%以上,保护地比例达到20%以上,生态用地比例达到55%以上。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各镇区街道)

2.加强自然资源保护

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对年用水量100万吨以上的用水户建设节水型企业和单位,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扩大覆盖面打造节水载体,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 2014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13.5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9。

加强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巩固地下水禁采成果。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制度,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规模,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 2014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9.89万亩,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率下降8.7%。

保护自然湿地,逐步恢复退化湿地,实施天镜湖、长江口森林公园等生态湿地建设,扩大湿地保护区面积。严格保护水面,确保水面率不下降。 2014年,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和行动计划,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严格防治加拿大一枝黄花、橘小实蝇等各类有害外来物种。

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管理,切实保护地方园艺品种。

(责任单位:水利局、农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太仓检验检疫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局、各乡镇、街道)

三、推进绿色苏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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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长江沿线防护林体系,加大江河湖山、公路沿线绿化力度,在工业集中区周边建设绿色隔离带,大力实施生态公益性护林工程,全面推进森林抚育工作。 2014年新增森林面积4000亩,森林经营面积5000亩,新增省级公益林1500亩,重点公益林面积增加到840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6.9%以上。

(责任单位:农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区、街道)

(二)经济绿色转型行动

1.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严格落实化工、印染、造纸等项目准入政策,全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提升和发展,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软件和服务外包、商务、科技信息、现代商业、绿色地产、社区服务等产业,打造服务业集群;加快发展生态旅游,合理开发旅游资源。 2014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68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4.5%。

建设“四百万亩”工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建设,推进农业设施化、标准化、现代化。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重点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氮磷生态拦截工程,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种植基地建设。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2014年,耕地“三级”基地比例达到9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率达到92%。

全面加快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发展的总基调,加强电镀、印染、皮革、化工、酿造、工业气体制造和包装、小家具、小冶金、小铸造、低水平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等行业被确定为关闭和淘汰重点。完成“关闭不合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专项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旅游局、科技局、农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安监局,各镇区、街道)

2、加强节能减排

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发展热电联产,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完成国家发改委关停名单内小火电机组关停工作;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建设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发电示范工程。

大力组织实施节能工程,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聚焦工业、建筑、交通、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和钢铁等重点行业、水泥、电力,满足年能耗3000吨标准。煤炭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工作。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深化“能效之星”创建活动,提高企业节能降耗水平。

完善总量监测预警、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加强结构性减排,实施工程减排,推进科技减排,完善管理减排,大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确保减排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减排任务。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经信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质监局,各镇区、街道)

3、推广循环、清洁生产方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完成纳入改造计划的园区实施方案编制。继续开展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省级以上生态工业园区竣工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基地)创建活动。推广再生水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重复利用率达到13%。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试点工作,新增垃圾分类社区5个。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推进清洁生产对标创先活动,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能耗的企业进行处罚。单位产品消耗限额。高耗能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014年,完成20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价和6家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创建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3家。

加快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全面推进低碳经济试点示范,深入推进低碳国家行动,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责任单位:经信委、环保局、水利局、水处理公司、城管局、发展改革委、港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三)环境质量改善行动

1、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监测监控体系,实时发布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全面开展雾霾天气监测预警工作。防治酸雨、雾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实施2014年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烟气脱硫脱硝和重点工业企业烟尘标准提升改造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化工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和检查,对化工园区和石化、炼油、电子、医药、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城市餐饮油烟整治行动。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整治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建筑工地、道路、料场、裸地扬尘。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黄标车”限制措施,对“黑烟”本地、外地旅游、工厂承包、专线巴士等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公交车,积极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建立健全机动车检验管理机制,采用工况法对柴油车进行环保检验。 2014年,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95%,机动车年检同步检测率达到100%。确保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经信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气象局、质监局、所有城镇、地区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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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进一步推行“河长制”、“段长制”管理,加强河流综合治理和长效治理,实施七铺塘疏浚、盐铁塘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六合、板井河流生态清淤、水生态修复、岸线绿化等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加强水质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饮水安全。防治水运污染,回收处理船舶油、水和船舶垃圾。实施《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完成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水利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各镇区、街道)

三、积极防治土壤污染

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和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实施后,辖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严格执行国家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相关政策,强化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项目规划环评和环评文件中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新增工业用地必须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价,并报市环保部门备案。开展场地污染调查,建立污染场地档案。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开展污染场地土壤综合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确保转化后土地安全使用。

(责任单位: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各镇、区、街道)

四、推进生态栖息地建设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北河地区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基础设施、绿化景观及配套工程建设,优化城乡生态风貌。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时序任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分类试点、畜禽粪便治理污染防治和农村 以环卫、厕所整治等重点任务为抓手,农村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按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对辖区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在此基础上,加快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

实施城市内河、乡村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石坝港南枢纽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清淤疏浚,实施硬护坡生态改造。新建和整治河湖护岸采用生态护岸的比例达到90%以上,增强河流自净能力。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开展“绿色环保”等专项行动,巩固噪声达标区成果,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布局均衡,加快太仓中心城区绿化景观改造和新区中央公园建设,增加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打造以乡土植物,严格保护古树名木,提高园林绿化质量。 2014年,城市(县)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9.4%,绿化覆盖率达到42%。建制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深入开展绿色村庄建设活动,以村庄绿化、房屋绿化、路边绿化、水边绿化为重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村庄绿化格局。 2014年,规划村绿化覆盖率达到23.7%,新增绿化示范村5个。

(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农委、农办、卫生局、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镇区、街道)

五、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太湖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善城市环卫基础设施,提高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同步完善新规划村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2014年,市(县)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7.5%,建制镇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9.5%,规划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6.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含接管)覆盖率、城市(县)污水处理厂污泥标准化处理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覆盖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100%,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普及率达到99%。

积极推进标准化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太仓科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搬迁扩建和顺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转让实行优惠券制度,强化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覆盖所有建制镇并延伸至行政村。 2014年,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99%。

(责任单位:水利局、水处理公司、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各镇、区、街道)

六、完善风险防范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和应急处置,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和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监管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加强重金属相关企业监管,落实苏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按计划完成省环保厅“十二五”重金属规划列入的年度任务,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和环境监管,加强电视发射塔、广播电台(站)等大型电磁辐射设施的管理。

(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水利局、广播电视台、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各镇区、街道)

(四)全民生态生活行动

1、强化健康生命保障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完成达标并通过省级验收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巩固完善“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格检测、预警和应急”,落实“双源供水、双保障”,推进自来水深度处理、城乡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加强供水设施建设。水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供水水质全面稳定,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100%。

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检测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环保局、水利局、卫生局、农委、质监局,各镇、区、街道)

2、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我们积极倡导节约型生活方式,党政机关带头开展反浪费行动,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意识,鼓励个人和家庭养成资源循环利用习惯。

发展绿色建筑,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28.84万平方米,大力推广安全耐用、节能环保、施工便捷的绿色建材。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改建、扩建、加层、抗震加固等,应采取综合节能、节水等改造措施;当建筑物抗震加固有机会时,同步推进屋顶、外墙、门窗、走廊等部位的节能改造。全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6.5万平方米。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鼓励城乡居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

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和殡葬服务市场建设,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倡导和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尚,引导公众选择树葬、可降解骨灰埋葬、骨灰撒海(河)等生态殡葬方式。

(责任单位:宣传部、政务局、商务局、供销社、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民政局,各镇区、街道)

3.引导绿色消费模式

进一步推进限塑,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采取有效措施,支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公害标识食品等绿色标志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的实施意见》和《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绿色采购,提高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比重。推行绿色办公,推进节能环保机构建设。党政机关带头使用节水设备和节能灯,深入推广“无纸化办公”、视频会议等电子政务,倡导纸张、文具等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补给品。

(责任单位:商务局、工商局、财政局、政务局,各镇、区、街道)

(五)生态文化传播行动

1.培育苏州特色生态文化

大力倡导和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当代公平、代际公平、国家参与、全球参与”的现代生态理念,以“生态第一、环境保护优先”为方针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培育之路。加强历史街区、古民居、古村落、古河道、古井、古桥、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等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展示地方生态文化。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化广电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各镇区街道)

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广泛进行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并与重要主题节一起进行“生态文明”,例如世界水日,地球日,环境日,海洋日,无汽车日,国际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臭氧层保护日,地球小时和其他重要主题节。在Taicang和其他大规模宣传活动中,以加强公众对生态和环境保护的责任的认识。在小学和中学中普及了生态文明教育,并开展了生态文明教科书的发展和试点工作和中学。

积极促进生态创造,开展活动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实施建造美丽城镇和村庄的大纲,并进行“ 100个村庄示威,1000个村庄改善”的行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工业公园,生态文明示范企业以及生态文明城镇村庄,美丽的城镇和村庄,绿色社区,绿色社区和其他创造活动,市政层面或以上的生态村庄已到达95%。

(负责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农业事务办公室,文化,广播,电视,经济和信息技术局,教育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市农村发展局,旅游局,所有城镇,地区,地区和地区街道)

3。加强生态文明的共同建设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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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向公众促进环境信息披露,并迅速释放有关节能和排放减少,生态构建和环境质量的信息。实施报告和鼓励报告和暴露各种环境违规行为的奖励。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并保护群众根据法律的了解,参与,表达和监督的权利。

(负责单位:市政领导小组,宣传部,政府办公室,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所有城镇,地区和街道)

(6)绿色技术支持行动

1。加强绿色技术研发

组织和实施国家关键基础研究计划以及主要国家科学技术项目,进行有关循环经济,节能和环境保护,水,空气和土壤污染预防和控制的技术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才能的培养和使用。

(负责单位:科学与技术局,经济和信息技术委员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所有城镇,地区和街道)

2。促进绿色技术成就的应用

将努力培养独立的知识产权,独立品牌和创新的环境保护企业,并加速诸如生物技术,膜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等关键技术在新兴行业的开发,污染控制,低碳碳中的演示应用回收和其他领域。

(负责单位:科学技术局,经济和信息技术委员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所有城镇,地区和街道)

场地

3。创建绿色的技术创新环境

在新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全面利用等技术领域中进行关键实验室的建设。开发绿色技术企业。加快节能和环境保护行业的发展,并大力发展节能和环境保护服务行业,例如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设施运营,工程设计和合同以及环境监督。

(负责单位:科学技术局,经济和信息技术委员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所有城镇,地区和街道)

(7)生态系统创新行动

1。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

实施“苏州市政生态薪酬法规”,并实施促进低碳经济,节能和排放减少,清洁生产,生态补偿,预防污染和控制,资源回收和回收利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以及建设回收公园。

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系统,在整个项目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并确保建筑项目中环境保护的“三个同时性”的实施率达到100%。加强部门的合作并改善环境保护,住房建设,水库,农业委员会,土地和资源以及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我们将进一步取消环境投诉渠道,并及时处理污染事故,冲突和争议。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有效联系,严重打击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损害生态的非法和刑事行为,并实施“在一个集中的试验工作机制中的三项试验”。

(负责部门:法院,检察官,政府法律事务办公室,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建筑局,水上保护局,农业委员会,土地和资源局,公共安全局,所有城镇,地区,地区和街道)

2。提高决策机制

改善反映了科学发展前景的要求,增加资源消耗的评估权重,环境损害,生态利益和其他指标,这些指标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全面评估系统中生态文明构建状态,并使用生态文明的建设指标和工作绩效作为对政治成就的重要内容的评估。

(负责部门:组织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所有城镇,地区和街道)

3。加强政策控制

增加对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投资,并确保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财政支出增加高于经济增长率。进一步改善了政府指导,市场运营和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2014年,整个社会的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3.9%。

加深资源和环境价格的改革,实施差异化的环境定价政策,并与相关部门合作,以降低脱硫设施不符合运营速度的发电厂的脱硫电价。实施危险废物处理政策,并促进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的多元化,工业化和市场化。

进一步改善环境信贷系统的构建,继续进行公司环境信用评估和信贷管理,建立环境信贷信息共享和违反信任的联合惩罚机制,并促进使用公司环境信贷评估结果,采购和竞标,优先评估,信贷支持,在评估级别的评估,相关财务补贴资金等评估水平,安排和分配中,以扩大高环境风险工业企业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范围例如化学工业,印刷和染色以及造纸,以及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

(负责单位:金融局,价格局,环境保护局,中国银行陶坎分公司,所有城镇,地区和街道)

4。建立合作机制

在所有领域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和水平上进行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重点是学习和利用工业转型和升级,污染预防和控制以及生态保护领域的高级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实践。

(负责单位:市政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局,所有城镇,地区和街道)

3。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并协调和组织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完成了对生态文明建设计划的修订,并在同一水平上通过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和批准,并组织了其实施。加强沟通,建立工作机制并协调生态文明的促进。

(负责单位:市政领导小组,城镇,地区和街道)

2。严格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并改善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评估每个城镇和村庄的生态文明建设,并使用评估结果作为评估领导团队绩效的重要基础。

(负责单位:市政领导小组,组织部门,监督局,所有城镇,地区和街道)

3。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的团队建设,改善城市(县),城镇(街道)和村庄(社区)的三级环境管理网络,并全面发挥着城镇(街头)村庄的作用(社区) )环境保护人员。进一步加强监督,教育,信息,紧急情况,核和辐射以及固体废物管理团队的构建,并巩固标准化构建的结果。减排监测系统的运行已满足相关的国家需求,并且建造严重的污染天气预警和监测系统已经完全完成。

(负责部门:环境保护局,所有城镇,地区和街道的编辑办公室)

4。促进关键项目

分解实施为期三年的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的目标和任务,并澄清责任的划分。根据“基于项目的工作,基于项目目标和基于目标的责任”的要求,我们将在2014年实施“十个主要项目”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项目,增强组织,管理和监督项目项目,并确保关键项目的平稳实施。

(负责单位:生态文明办公室,监督局,所有城镇,地区和街道)

附件:2014年陶坎市关键生态文明建设项目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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