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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2 月 10 日
介绍
本年度报告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信息披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申诉、其他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咨询处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等内容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杨浦区政府网站(杨浦区政府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 。
1. 概述
按照《条例》的要求,区政府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4名、兼职工作人员32名,建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设立信息申请受理点,开通电子阅览室、公共接入点等4个。截至2011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响应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充分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区长、分管区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会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信息化委员会、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国土局、区房管局组成下设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保密局、区档案局、区行政学院。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区办公室领导,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工作培训。联席会议还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疑难问题协商机制,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中遇到的问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区政府委、办、局和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作用,落实责任领导和专门人员,认真做好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申请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定,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3.区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中心,免费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阅,代表政府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磋商。本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采取“一站式受理、内部转送、单独办理”的工作模式。同时,有关政府机构还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窗口,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地址和联系方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
4.区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立主动公开、按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名录,整合各区政府机构公开信息,及时在网上发布。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进一步完善区档案馆、杨浦区图书馆、延吉图书馆、杨浦少年图书馆作为公共政务信息接入点的工作,提供免费网上查阅。
5、加强监督检查和年度工作考核。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区各政府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不规范的,要求有关机构及时整改。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计划。一、推动落实年度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海杨浦”门户网站开展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众满意度评价,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风评价结合起来,监督和推动各政府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制度
一、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确定各项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并以区政府办公文件。
2.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交流。依托区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例会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汇报工作情况,交流工作方法,开展专题讲座。全区各委、办、局信息公开相关人员80余人参加。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答复审查制度。加强与区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探索新类型申请型案件与法制部门的事前协商机制,让专业意见在公开受理初期就参与其中。审查区有关部门以区政府名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的书面答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个人和其他组织。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名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各委办局及有关机构要按照统一标准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进行电子数字化按照规定。上传至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各单位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目录纸质版按时报送区档案馆,供公民查阅。
2.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已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工作平台移至区政务对外网站。区政府委、办、局、街道、镇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归档正式政府信息目录等,都可以通过网络由计算机进行处理,不仅方便了公民获取对政府信息公开,也有利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3、强化职能,建立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名录制度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公文目录备案、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纳入区政府门户管理系统,并按照结合本市工作要求,实现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
4、注重门户网站建设,整合街道部门子网站。按照“统一资源、统一平台、统一出口”的标准,开展部门、街道、镇网站建设,实现政府资源有效整合。大力推进各类申请事项互联网接入和在线协同服务,新增6个服务型情景导航功能模块,整合医疗保险、社保、综合民政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方便市民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条例》和《规定》,我区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2011年,新增政府信息公开1876项,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添加了 533 项。其中,机构信息3条,占比0.16%;政策法规信息5条,占比0.27%;规划信息25条,占1.33%;企业信息366条,占比19.51%;以及其他信息1,477条。 ,占比78.73%。
(一)主动披露范围
1、经营及发展规划
《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的通知》、《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等
《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关于印发杨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卫生改革和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印发。关于印发《知识经济圈“十二五”规划》、《杨浦区201《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和《杨浦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并发布《杨浦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杨浦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2010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杨浦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扶贫攻坚、养老服务、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救灾救灾以及市政府扶贫和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等信息。如《杨浦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考核评价的通知》关于2010年杨浦区社会工作者奖励(工资补贴)的通知》等
教育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教育政策、服务体系等信息,如《杨浦区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实施意见》、《杨浦区区2011学年第一学期《民办中小学主要教育收费一览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等
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疫苗接种、传染病疫情、疾病预防控制等,包括社区卫生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工作措施、各街道、乡镇社区卫生信息了解服务中心的医疗特色、就诊时间、便民措施、卫生行政许可等情况。
公开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政策信息,包括2011年杨浦区补助培训督查评估、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若干具体问题等和机构以及老年人的保险。政策。服务企业各项政策公开,包括企业事务其他工时制度、劳动能力评估等信息。
征地拆迁批准函、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房屋拆迁公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经纪企业资质、房屋装修工程旧信息,并在搬迁基地使用电子协议和电子触摸屏,确保阳光作业和结果充分公开。
其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市场价格监测报告、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生产检查、文化市场行政处罚、食品安全公开、救灾募捐等信息。
三、公共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公开了全区重大建设项目招标及中标情况,如石东医院分院改建工程招标、杨浦体育活动中心(杨浦区体育场)改扩建工程招标、以及杨浦区教育考试在线检测系统项目中标公告、平凉路(江浦路-齐齐哈尔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道路大修项目中标公告等信息。
公开《杨浦区政府采购企业信用评价指南》、《杨浦区政府采购办公用品定点及中标供应商》等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机构及其监管信息其他信息。
《杨浦区2010年度财政决算及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上海市杨浦区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2009年度居家养老专项资金情况》公布了《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等信息。
加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预决算报告内容,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区人大审议,使政府预算全面真实反映政府收支情况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批准的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以及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监督。
4、政府机构及人员
公开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化信息,包括各机关的主要职责、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以及机关处级以上干部任免信息。
机关、单位招聘、聘用工作人员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均已公开,如杨浦区2011年公益性大学生实习岗位招聘公告。
5、重大决定草案
《杨浦区2011年政府务实项目(草案)》发布,通过“区长在线”、“一线工作办法”、群众来信等渠道公开征求意见。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其他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推动行政执法事项和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区政府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行政执法事项386件。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处罚情况,以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食品安全检查等部分行政执法结果。
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收费事项清理工作,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信息支撑平台建设。 23个行政审批部门进入企业认证大厅同步办公。建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和外商投资项目区级并联审批制度,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公开。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督系统,对各类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纠错。主动公开建设项目“一文三证”(建设工程选址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细化国家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本地区其他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和收费主体。
(二)渠道主动公开
1. 互联网
市民可通过“上海杨浦”门户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子栏目查询区政府及各委办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公开受理申请”栏目向区政府各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情况;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各政府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上海杨浦”门户网站接受市民来信咨询。信函撰写人可以登录网站查看信函咨询的处理状态和结果。
2. 公共接入点
区档案馆收集40个区级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件4558份。 2011年,杨浦区档案馆、杨浦区图书馆、杨浦区延吉图书馆、杨浦区少年图书馆等4个公共政府信息接入点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信息1220人次,借阅文献55件,提供信息公开咨询。服务503人。
3.政府公报和杨浦时报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通过区政府公报公开,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厅转发各区政府机关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相关其他文件、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工作会议等。会议信息、区政府人员任免、组织架构、表彰奖励、大气水环境质量检查报告等信息。区政府公报每月15日发布,通过区档案馆、企业服务大厅、街道服务和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等免费向社会发放。 9,500 份。
区政府各机构也利用杨浦时报发行渠道,及时披露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4.其他渠道
采用区政府干部每月深入基层一次的“一线工作法”,区政府处级以上干部深入300多个居委会,联系区内企业,宣传解读重要情况公众和企业关心的政府信息,为公民和企业解决问题的政府信息。提出了棘手的问题。
利用每月一期的“区长在线”,区政府领导和相关区政府机构负责人在网上解答市民提出的各类问题,并对相关政府信息进行解答和解释。 2011年,“区长在线”共收到有效意见和建议1044条。
利用杨浦区政务微博平台,优化服务群众网上工作平台,加大网上舆情掌握、线下解决问题力度,使我区利用互联网做好群众工作迈上新台阶。自2011年3月上线以来,杨浦政务微博已在全区13个部门、乡镇试点,进一步推动政务网站与微博主动融合,发布内容多元化、人性化、及时化。进行了多种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杨浦政务微博自去年3月正式上线以来,已累计发布信息9290条,粉丝总数132652人。帮助解决居民生活、城市管理等方面问题97个,回复网友咨询1151条,提供便民信息623条,处理重大网络舆情12条。
3、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一)申请情况
2011年,区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7件,其中当面申请417件、信函申请56件、网上申请6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房屋拆迁执行信息,如执行通知、执法依据、执行单位等;还涉及国有土地审批信息,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文件、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等。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等文件;其余涉及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环保信息等。
(2) 申请处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7件,已答复502件。
已回复的502份申请中,“同意公开”的有211份,占总数的42%,主要涉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强制拆迁通知书、以及强制拆迁的依据。 “部分公开协议”2份,占总数的0.4%,主要涉及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信息,其中附图不属于公开内容。 “《条例》规定的非政府信息”案件23件,占总数的4.6%; “信息不存在”107起,占总数的21.3%; “不属于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84起,占总数的16.7%;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有31件,占总数的6.2%; “重复申请”18件,占总数的3.6%; “不公开”5个,占总数的1%。 “其他”21人,占总数的4.2%。
(3) 根据申请收费和减免
本届政府尚未将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纳入财政支出项目。该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规定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收费或免征,全年收取文件检索、邮寄、复印费用共计107.8元。